本公司建立公司治理制度,除應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外,亦應依下列原則為之: 一、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。 二、保障股東權益。 三、強化董事會職能。 四、發揮監察人功能。 五、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。 六、提昇資訊透明度。
本公司由投資人關係室為隸屬董事會之專責推動誠信經營單位,並定期(至少每年一次)報告執行情形。112年8月10日董事會中,由投資人關係室就「履行誠信經營情形」進行報告。
投資人關係室主要職掌下列事項:
本公司之公司治理架構如下